索 引 号: | 111310810005625991/2020-00100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东杨庄乡 |
发文日期: | 2020-12-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东杨庄乡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
霸州市东杨庄乡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 ||||
发布机构:东杨庄乡 发布日期:2020-1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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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2020〕31号
霸州市东杨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生态新城、美丽霸州的实施意见》(霸发〔2020〕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责任分工》,我乡现就深入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全乡社会大局稳定,坚决当好全省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更加健全,在全乡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方式互补使用、衔接有序的工作格局,社会矛盾调处能力显著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形成,我乡社会治安薄弱环节得到明显改善,风险预测预防能力大幅提高,重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明显减少。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实现主动治理,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信访风险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 1.完善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实完善乡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建设,对全乡的社会矛盾纠纷联调化解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督导。规范村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整合乡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法律顾问、聘用调解员、社会矛盾联调志愿者等人员,同时吸收各村书记(主任)、有威望的社会人员入驻合署办公,综合开展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联调化解工作。规范村调解委员会建设,发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治保会人员、网格员的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联调化解工作。结合“无诉讼乡(镇)村(街)和“三无三百”创建活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全乡范围内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调解本行业内专业性社会矛盾。特别是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土地权属纠纷等热点矛盾纠纷问题,由相关所站建立相应的调解组织。 3.完善行政调解组织建设。辖区各村街及相关所站分别成立调解委员会,调解涉及本村街本领域和分管行业的社会矛盾纠纷,指导各职能所站相关调解工作,并配合乡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进行调解指导工作。积极宣传并充分发挥仲裁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仲裁法律制度的知晓度和认同度。 4.完善司法调解体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突出问题,满足多元司法需求,推动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增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精准性、协同性和实效性。乡法庭要设立调解窗口,鼓励建立以调解员、法官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专门参与诉前调解、诉中调解、执行和解工作。乡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室,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理顺群众情绪,促进一般治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5.搭建社会矛盾联调综合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全乡搭建起社会矛盾联调平台,实现社会矛盾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使其成为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服务人民群众、管理社会事务的综合性平台。 6.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研判机制,坚持“随时排、及时报”和每月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社会矛盾日常排查收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例会制度,对收集的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定期分析研判、总结分析矛盾纠纷规律,不断调整、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实效。完善矛盾纠纷层级化解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权明晰、分层级管理,多种手段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落实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进行调解培训,提升辖区社会矛盾调解水平。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对“应调未调和能调未调”而进入诉讼和信访程序的,进行通报批评,挂账督办。 (二)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构建警保联防协同机制。科学划分边界明晰的治安行业责任片区,按照“警力下沉、重心下移”的要求,挑选社会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分包负责片区治安情况。同时,以行政村街、企业、行政部门管理区域为单元,科学划分治安管理责任片区,明确责任,具体到个人。实行片区干警和片区负责人治安管理责任双轨制。制定突发情况现场处置规程,定期组织培训学习、防爆演练等活动,全面提升“三会一通”能力。各村街建立专门巡逻队,配齐巡防装备、防爆用品、对讲机等应急处置设备,真正形成派出所、乡镇、村街区域性联防联控局面。 2.构建重点目标防控协同机制。加强治安隐患排查,乡派出所每月对辖区各类治安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挂账督办。乡安监站加强对村街消防工作站建设的指导,定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构建全方位的火灾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加强重点行业管理,落实安防措施,强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油、交通运输、信息通讯网络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强化重点物品管理,乡派出所牵头对危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拉网式排查,掌握底数,建立台账,逐一落实管控措施。提高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能力,对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吸毒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等重点群体,乡派出所分别建立台账,落实包联责任制,明确到个人,做到“底数准、情况明、动态清”。各村街按照“属人属事”的原则,对包联重点人员严密关注,实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现漏管失控人员,及时上报乡派出所。对于邪教人员,落实回访制度,对未转化人员制定一人一策,组织精干,强力攻坚,实现省委政法委下达转化50%的目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加强旅馆业实名登记制度,同时对用工单位、出租房屋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进行拉网式走访排查,及时采集信息和录入,实施动态管理。加大《治安管理处罚法》《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明确出租房屋业主、中介、用工企业的安全责任,提高流动人口自觉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的自觉性、主动性。拒不申报的,对出租屋业主、中介、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或处罚。 3.构建智能建设应用协同机制。指导各村街、企业等合理布局内部监控系统。加强监控视频系统的维护,陈旧破坏的设备更新替换,确保有影像、有记录。推进村综治中心建设,确保乡综治中心与村综治中心及重点部位的互联互通。采取政府投入、社会出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循序渐进、分级分批”的原则推进实施。有基础的、村街要按照标准建立起基础设施,力争2020年底,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起1—2个智能化治安防控区域。 4.构建界边治安防控协同机制。相邻村街,研究构建友好村街、联合巡逻、统一排查等制度,提升区域性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立情报信息互享机制,公安机关对界边流动人口进行定期排查。 (三)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 1.推行“村务事,乡镇帮”的决策监管机制。围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切实发挥乡镇对村街工作的指导帮助和监督监管作用,严格落实乡科级干部包村责任制,依托“公章托管”和“村财乡管”制度,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上下联动,建立“村街事务、乡镇帮扶”决策监管机制,减少风险隐患,堵塞信访漏洞。通过针对涉及村民利益的“8+N”重要事项,进行提前沟通、集中研究、集体讨论、指导帮助、审核把关、跟踪督导切实做到立足源头治理、主动防控、提高效能。 2.推行“乡镇事、部门解”的风险问题防控机制。切实发挥乡镇承接基层矛盾问题的平台作用,明确属地乡镇和属事部门权责关系,确保化解措施精准有力,短时间内消除问题。对于村街出现的各类矛盾问题,属地村街能够自行解决的,及时就地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特别是围绕综合执法、土地环保、重点工作、应急处置等方面事项,实行“乡镇接题、部门解决”机制。通过紧盯问题、快速判定、快速流转、快速备案、迅速介入、及时上报、明确责任、搭建平台,加强村务服务管理指导,建立一套“乡镇发现问题,部门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 3.推行“接地气、贴民心”的全面执法履职机制。严格落实河北省委关于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着力构建权责一致、权能匹配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升履职执法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强化规范执法、主动执法、文明执法,彻底根除个别执法部门“不执法、乱执法”、执法过程中“抖威风、耍官僚”等不良作风,避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通过健全执法司法权力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提升执法司法管理服务水平,将矛盾解决在源头,实现主动治理。 4.推行“大合唱、守规矩”的社会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动员各村街各职能所站、社会力量,建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治理手段相互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营造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群众讲规矩、部门讲规范”的社会新风尚。进一步夯实自制基础,按照相关制度制定“村委会依法履职清单”和“决策限制事项清单”,主张村街发挥自治职能,自行决策推进一般性事务。强化法制规范,加大“村规民约”宣传力度和深度,组织乡司法所和律师力量对各村街“村规民约”开展法律效力验证,指导村街自制在法治框架下运行。加强道德引领,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河北保障政策,继续大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树立典型,激励群众向上向善。建立“无治安问题”、“无信访问题”村街年度表彰机制,引导和激发群众将将德治正气内化为自觉行为,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召开会议,成立工作小组,认真研究部署,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推动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推进,健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显著。 (二)实施目标管理。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完成时限。研究确定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确保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三)强化督导考评。乡党委、政府要把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年底评优考核。加强对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纠正偏差,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对建设进度迟缓的村街和部门,定期通报,屡次通报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挂账督办。对因工作不作为、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而影响工作落实的人员,按情节严重程度,转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村街、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大力宣传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有力措施和重大成效,大力宣传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时间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东杨庄乡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任务责任 附件1: 东杨庄乡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专班 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任务责任
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全面指导全乡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全面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建设、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建设,保证省、廊坊市安排的各项创建工作和我市“三创四建”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达标,定期调度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统筹解决创建重点难点问题。乡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健全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 人员组成:健全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专项推进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任清涛兼任,成员由各职能所站长兼任。 工作任务: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更加健全,在全乡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互补使用、衔接有序的工作格局,社会矛盾调处能力显著提升。
工作职责: 1.负责全乡“健全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服务、考核等工作; 2.收集有关情况反馈,掌握“健全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活动开展情况,提出推动活动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联调化解体系”活动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起草“健全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活动有关的领导讲话、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汇报以及工作简报、情况通报等文稿,起草并审核把关“健全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活动相关文件,汇总、梳理“健全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活动有关清单台账以及其他重要资料,组织安排有关会议,对议定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4.对各责任所站开展“健全社会矛盾联调化解体系”活动进行考核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 (四)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 人员组成: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专项推进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任清涛兼任,成员由职能所站长兼任。 工作任务: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形成,全乡社会治安薄弱环节得到明显改善,风险预测预防能力大幅提高,重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明显减少。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廊坊市及我市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抓好“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2.总体把握“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活动开展情况; 3.起草“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活动有关的领导讲话、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汇报以及工作简报、情况通报等文稿,起草并审核把关“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活动相关文件,汇总、梳理“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活动有关清单台账以及其他重要资料,组织安排有关会议,对议定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4.建立健全抓实抓细的责任机制、务实高效的协调机制、严格有效的督导机制、务求实效的考评机制,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5.研究制定“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活动年度计划、重点工作任务等,协调解决推进落实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 (三)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 人员组成: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专项推进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任清涛兼任,成员由各职能所站长兼任。 工作任务: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实现主动治理,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信访风险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工作职责: 1.负责“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服务、考核等工作,对全乡“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推进; 2.收集有关情况反馈,掌握“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活动开展情况,提出推动活动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活动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起草“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活动有关的领导讲话、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汇报以及工作简报、情况通报等文稿,起草并审核把关“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活动相关文件,汇总、梳理“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活动有关清单台账以及其他重要资料,组织安排有关会议,对议定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4.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活动进行考核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 5.编发、上报关于开展“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活动工作信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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